再生资源产业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再生资源产业是范围内发展绿色经济的制高点。再生资源产业可以为工业生产提供替代原生资源的再生原料,也可以直接为社会生活提供再生产品,为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和保护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据预测,2030 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在全球原料供应量的比重,将由目前的 30%提高到 60~80%,其产业成为许多发达国家新的经济增长点。2005年,德国再生资源产业年产值约 500 欧元,创造了20 多万个机会,美国年产值 2 400 美元,与同期汽车制造业相当。资源再生利用是我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
近些年来,我国再生资源产业发展迅速,年增速高于 GDP 同期的 3~4 个百分点,资源加工利用走向规模化和高值化,许多规模化骨干企业和大型基地有力带动了技术装备制造、物流等相关产业发展,再生产品得到高值利用,形成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例如,我国成功突破了废轮胎高值利用技术,实现再生产品的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并被应用到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天津滨海新区等标志性工程建设。预计 2015 年再生资源产值达 2 万元,回收再生资源量达 2.2 t。
我国绝大部分再生资源聚集地处城乡结合部,以再生资源产业为支撑有利于推动当地生态小城镇建设。一些地区的回收经营户相对聚集,从业人员通过互相带动,回收网络聚集了大量资源,已经成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例如,安徽、浙江永康、安徽凤阳等地区再生资源行业产值占地方经济总量一半以上,成为一方百姓赖以生存的产业。市的再生金属、再生塑料产业 2013 年 1—9 月在全市工业总产值和税收分别占 87%和 82%。现有分散、无序发展的企业群落可依托市场机制进行空间聚集,向国家城市矿产基地和资源加工利用园区转移,自然而然形成一些新兴城镇,实现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
再生资源产业劳动力密集,吸纳能力强,产业关联度大,易与城镇化建设全过程的融合。估算表明我国再生资源产业产值可安排500~800人,浙江、江苏等地区许多再生资源企业多为农民所办,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的需求强烈,通过小城镇建设和增加成功实现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涉及城镇生产、流通、消费和处置的全过程,其发展也势必对城镇生活方式、消费理念的转变,以及城镇生产方式的提升和生态环境的建设起到良好的服务功能,在土地、信贷等政策上可与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