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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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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突出要点,加强协同处理。准确把握城市废弃物产排特点,明确基地功能定位和资源化利用要点,加强基础设施共建、项目有效衔接、物质循环利用。

 

——坚持政-府引导,强化市场主导。注重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协同作用,鼓励采用PPP等多元投融资模式,引入第三方服务,强化政-府环境监管责任。

 

——坚持技术创新,提高管理水平。依靠科技进步,推进废弃物综合处置关键技术突破,建立各级管理网络、监督监测网络,提高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坚持生态优先,确保环境。严格落实相关环境标准,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控环境风险,实现基地与周边生态环境和谐共赢。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在范围内布局建设50个左右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基地服务区域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提高30%以上,探索形成一批与城市绿色发展相适应的废弃物处理模式,切实为城市绿色循环发展提供保障。

 

三、要点任务

 

(一)落实选址,统筹规划

 

各地循环经济综合管理、环卫要会同国土、规划等部门做好基地选址,考虑城市废弃物年处理量变化,合理预留处理空间;统筹基地建设规划,科学布局项目建设,综合考虑废弃物产生、分类、收运、处置、运营、监管过程空间需求,做好项目衔接,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将基地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优先保障土地供应。

 

(二)共建共享,协同处置

 

地方循环经济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基地建设项目设计、规划、储备工作。优先推进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及水电供应、污染防治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各项目运行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要努力做到集中收集、科学处理、循环利用,严防“二次污染”,着力发挥项目间的协同效应。

 

基地要统筹布局各类废弃物处置项目,科学设置技术标准门槛,推动企业间形成分工明确、互利协作、利益相关的合作关系,实现资源能源的利用。严格落实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垃圾焚烧飞灰等危废必须做到无害化处置。

 

(三)完善收运,信息互联

 

城市环卫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应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按照“分类收集、规范运输、集中处置”的原则,合理布局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范储存和运输。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危险废物回收网络和设施整合,实现有效衔接,提高废弃物回收效率和水平,为基地内各项目良好运行提供保障。

 

基地建设要与城市环卫信息化系统做好衔接,搭建基于物联网、GPS等信息技术的城市废弃物收集、储运、处置信息平台,打造集物流管理、废物流监控、生产现场监控、污染排放在线监测于一体的物流系统、信息与控制系统、综合服务系统和综合管理系统,实现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可视化,提高监督管理效率和水平。

 

(四)创新机制,多元运营

 

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需要政-府、企业和居民共同参与。要因地制宜建立新型、适用性强的基地管理体系,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参与基地建设和运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用于基地要点项目建设。对符合规划的基地,要比照城镇基础设施项目落实用地政策。完善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提高收缴率。

 

积极推行PPP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引进的投资主体和运营服务商,推动建立各运营主体利益共享机制,分类保障投资运营收益,实现基地的、持续运营。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通过兼并重组等市场化模式,连通上游回收网络、中游转运分拣网络、下游资源化利用设施,完善城市废弃物回收及资源化利用产业链延伸与耦合。支持商业模式创新,鼓励政-府、企业联合管理与经营模式。

 

(五)接受监督,邻利共融

 

城市循环经济综合管理、环卫等相关部门要按照绿色发展的要求,探索建立基地与周边环境和谐共融发展模式,打造生态型、公园型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实现基地与周边民众的和睦相处。要合理预留基地拓展空间,依托基地及周边区域产业基础,引入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关联项目,大量吸纳当地居民就业,形成产业集聚发展态势,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基地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平台以及在厂区周边显著位置设置显示屏等方式,及时发布各类废弃物项目运营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环卫部门要组织成立由周边居民代表、有关专家等各方共同组成的监督委员会,不定期进入基地查看,向公众反馈意见。

 

(六)部门协作,加强监管

 

城市循环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环卫部门加强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优先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做好项目储备,研究出台有利政策措施,为基地建设做好保障。

 

城市环卫部门应完善监管机制,建立相应的信息采集和管理系统,强化即时监管能力,对项目建设、基地运营、城市废弃物物质流向进行过程管控,确保城市废弃物进入基地合法处置,保障基地稳定运行。

 

各省级循环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推进工作方案,确定建设目标、要点任务和推进措施,并推动、指导具备条件的城市制定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努力打造一批城市可以依靠、居民可以信赖的废弃物处置的功能区。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示范引导,支持力度,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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