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再生资源的劳动密集属性和公共物品属性
再生资源来源分散、成分复杂、种类繁多。我国对再生资源的回收主要通过大量的“拾荒者”完成。运输、分类、拆解和部分简单加工等,以手工为主,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再生资源产业的“原材料”是传统经济系统抛弃的垃圾,是经济系统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一般难以利用的物质,再生资源产业在处理处置过程中必须要有先进的技术才能保证这些资源的有效回收再利用。因此,对多数物质的加工再利用,其技术的要求和经济成本都相当高。再生资源来源分散、成分复杂、种类繁多。我国对再生资源的回收主要通过大量的“拾破烂者”完成。运输、分类、拆解和部分简单加工等,以手工为主,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再生资源产业的“原材料”是传统经济系统抛弃的垃圾,是经济系统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一般难以利用的物质,再生资源产业在处理处置过程中必须要有先进的技术才能保证这些资源的有效回收再利用。因此,对多数物质的加工再利用,其技术的要求和经济成本都相当高。
生态环境作为人类生存栖息之地,在享用上具有不可分割性和非竞争性,以及受益的非排他性,具有明显的公共物品属性。随着环境状况的恶化,良好的生态环境变成一种相对稀缺的资源,出现“拥挤现象”,其竞争性逐渐增强,呈现出准公共物品的特征。 理论上,再生资源产业通过资源再生活动,力图把被人类的生产、消费活动破坏了的生态平衡重新恢复过来,所以,再生资源产业具有典型的准公共物品特性。正是因为再生资源产业的准公共物品属性,其竞争性使得通过市场机制,企业可以获得一部分像私人物品一样的收益,使市场介入成为必然。同时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活动给产业外的行为主体带来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了正外部效应,使市场失灵。所以,再生资源产业要以市场为基础,但产业的非排他性、外部性、公益性特征又决定了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必须有调控与干预。现实中,目前只是把进入垃圾清运渠道的垃圾处置产业作为自然垄断性的公共物品,由过去的大包大揽逐步采取了调控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而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活动的准公共物品的性质认识不清,把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当作私人物品的交易,回收废旧物资不仅不收费,反而还要向废物的拥有者付费,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未加以干预和管理,导致产业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了很多问题。在废弃物中除少部分如废旧轮胎、大城市废旧汽车及电子废弃物外,大部分种类的集中度相对有限而且分散,呈现出回收分散性、加工就地性等特点,这也是区域产业发展规模受限的原因。从循环经济视角分析,再生资源产业在社会经济系统中扮演了“分解者”的角色,促进社会经济系统的正常运转,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一项基础性产业。其产业的特殊性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采取有别于一般产业的管理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