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制造产业也是再生资源产业的范畴
再制造产业是以废旧产品高科技维修为主要活动的产业,主要指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范围包括汽车、电机、机床、器械、家电、办公设备等。“再制造”的概念是由中国工程院徐滨士院士于1999年在国内首先提出的。相比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活动,再制造活动能够节约大量的材料和能源。因为再制造不需破坏报废产品,而是直接利用产品的零部件进行生产,所以原产品制造中的大部分材料和能源得到了保存,如汽车发动机的再制造。而资源再生活动主要利用废旧产品的原材料价值,是破坏废旧产品的物理形态的一种资源再利用方式,如对废旧汽车中钢铁、塑料、玻璃等材料的回收,这意味着废旧产品的其他价值,包括制造过程中消耗的能源、人力资源和设备工具的损耗,都无法得到再使用。
再制造产业与再生资源产业都从事以废旧产品利用为内容的生产活动,就此而言,再制造产业也可以划入再生资源产业的范畴;但由于利用的方式不同,再制造活动无论是回收的渠道、流通体系、技术要求都比一般的资源再生活动更加密集,有自己独特的产业活动特点。在国外的研究和实践中,再生资源产业一般指各种废碎料的回收和利用活动,不包含专门的再制造活动,如美国废料回收工业协会2018年统计,美国累计回收废料超过1.5亿吨,铜铝水箱粉碎机应用,其中主要分类包括钢和铁、纸张、铝、铜、不锈钢、金属铅、金属锌、玻璃、塑料(瓶)、电子废物和轮胎,没有再制造的内容。但有时,再制造活动也被划归“回收”的研究内容,例如美国国家回收联合会2020年“美国回收经济信息研究”,研究范围不仅包括“回收(收集、加工、制造)”,还包括“再使用与再制造”。在国内,由于再制造还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再制造产业还处在起步发展阶段,在有关再生资源的研究当中,还很少专门涉及。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应急项目“促进我国资源再生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由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工程学院徐滨士、史佩京等研究人员承担的子课题有对“再制造”的综合论述。